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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我姐怀孕6个月了,不知道怎么的我姐夫突然要和我姐离婚。我想问下在婚姻法里是怎么规定的?

    山东-青岛刑事诉讼人气( 回答(1)发表于:2021-03-19 14:37

    青岛我姐怀孕6个月了,不知道怎么的我姐夫突然要和我姐离婚。我想问下在婚姻法里是怎么规定的?

    1位律师回答

    未到所面谈,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1804629492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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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 青岛 解答问题:5956条

      首先,根据我国《婚姻法》第34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也就是说,在哺乳期内,男方提出离婚是受到限制的,但是女方是可以在哺乳期内提出离婚诉请的。另外徐律师还要提醒大家注意,在哺乳期内男方并非绝对不能提出离婚,如果出现孩子的亲生父亲另有其人,或夫妻一方存在严重的家庭暴力等情况,男方的离婚请求也是可能得到法院支持的。
      </p>

      <b>法律依据</b>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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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于 2021.03.19 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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