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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你好!我在开发商手里是新购的一手房。房款都和开发商结清了,理应钥匙由开发商直接给我。

    江苏-镇江私人律师人气( 回答(3)发表于:2021-03-24 22:35

    律师你好!我在开发商手里是新购的一手房。房款都和开发商结清了,理应钥匙由开发商直接给我。但是开发商通知所有买房的业主到物业去办理交房手续,我们物业费也预交了下一年全年的了,我跟物业提出要求先验房再签字确认然后拿钥匙。物业却不让我验房,要我先签字再拿钥匙,为这事争执,物业坚持说不签字就不给我新房钥匙,导致钥匙被物业野蛮扣留了6个多月,现在我只认拿到钥匙后半年产生的物业费,物业却不认同,要我承担全年的物业费,物业犯的错误让业主来承担?物业公司说准备起诉我拖欠物业费,我就想问我这情况,本身物业就属于违规,我没拿到钥匙期间的物业费该不该我来交?还有就是电梯能耗费属不属于公共能耗费?如果属于的话,该物业是否是重复收费了?

    3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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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1804629492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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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 镇江 解答问题:7275条

      1、以业主到小区物业管理处办理入住手续、业主取得了新房的钥匙作为业主入住的开始,业主应该开始缴纳物业管理费。<br><br>2、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物业管理公共性服务费由业主或使用人按月交纳,对已购买但未入住的业主一年内按物业管理公共性服务费标准的50%交纳,同时为了尽量避免一些“炒房”的业主长期将房屋闲置,又规定一年后仍未入住的按100%交纳物业管理公共性服务费用。<br><br>3、国家法律法规并没有规定物业费须多长时间缴纳一次,那么物业费的缴纳时间问题可在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中注明。<br><br>4、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在交房之前物业公司要与开发商进行验收,在验收完后,物业公司正式接管该小区,那么小区已竣工、且验收合格后的房屋的资料、钥匙都是必须要移交给物业公司的。<br><br>5、业主在接到开发商发放的入伙通知书后,根据入伙通知书上的时间开始缴纳物业费,并且在该时间以后房屋的一切费用、责任都由业主自己承担了。也就是说从那天开始,房屋的一切权利、责任都归业主了。<br>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br><br>6、如果迟交纳,可能会有滞纳金。地方法规与规定中并没有对物业费迟交的滞纳金做出规定,但是依据法律规定,物业公司能否就业主拖欠物业管理费加收滞纳金,应完全依照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规定,如果业主与物业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中含有加收滞纳金的条款,则物业公司是可以按照合同规定,对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业主收取滞纳金的
      </p>

      <b>法律依据</b>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
      第四十二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物业在未实际交付给买受人占有之前的物业服务费应由房产开发商交纳,实际交付后应由业主买受人交纳。


      <br>

      回复于 2021.03.25 10:49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1804629492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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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 福州 解答问题:42383条

      1、即使业主没有入住,在办理完成收房手续之后必须交纳物业管理费。且物业费与装修和入住不相关。关于什么时候缴纳物业费的情况,根据地区和小区的不同有所不同,但是大部分小区都是开发商交房之日就开始收取物业费了。业主不缴纳物业费,会被物业起诉,需要缴纳滞纳金的。<br><br>2、开发商通知最后交房的日期那天起开始算,因为那时候开发商已经把房屋交给物业费,开发商已经不再补贴物业费。如果因房屋质量问题未达到交房条件,可以找置业顾问要求减免物业费。<br><br>3、到物业公司交房领取钥匙的那天起,开始缴纳物业费(一般是先预交半年)。详细情况,可以咨询当地权威机构。
      </p>

      <b>法律依据</b>
      《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


      <br>

      回复于 2021.03.25 11:16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1804629492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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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 常州 解答问题:9101条

      有两种情况:<br>第一种情况,开发商延期交付房屋,没有以任何形式向所有业主发入住通知,这种情况是不需要缴纳物业管理费,所谓物业费其实是业主在实际享受物业服务的同时,应向物业服务公司缴纳的服务费用。<br>第二种情况,开发商通知业主办理入住通知,自业主接到入住通知办理之日起,物业费开始计收,也就是说如果您接到了入住通知而因为个人原因迟迟不去办理入住手续,即使你没有办交房也没有领钥匙,物业费也是正常记取的。
      </p>

      <b>法律依据</b>
      《物业管理条例》
      第四十二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第四十三条: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根据业主的委托提供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项目,服务报酬由双方约定。
      第四十四条: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钱款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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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于 2021.03.25 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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