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位置: 首页>> 法律咨询>> 咨询详情

    南京交通事故精神损害可以要多少?

    江苏-南京刑事诉讼人气( 回答(1)发表于:2021-03-29 15:51

    南京交通事故精神损害可以要多少?

    1位律师回答

    未到所面谈,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1804629492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咨询我
      江苏 南京 解答问题:9857条

      因为精神方面的损失是看不见的,因此在计算的时候其实比较复杂,需要结合多方面的因素才行。并且在不同的交通事故中,因为实际情况的不同,所以也不是都会涉及到精神损失方面的赔偿。

      交通事故精神损害抚慰金包括以下方式:

      (一)致人残疾的,为残疾赔偿金;

      (二)致人死亡的,为死亡赔偿金;

      (三)其他损害情形的精神抚慰金。

      交通事故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法律、行政法规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有明确规定的,适用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p>

      <b>法律依据</b>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


      <br>

      回复于 2021.03.29 16:20

    在线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