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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州我向一个朋友借钱,现在是越还越多,实在是还不了怎么办?

    江苏-常州刑事诉讼人气( 回答(2)发表于:2021-04-09 15:08

    常州我向一个朋友借钱,现在是越还越多,实在是还不了怎么办?

    2位律师回答

    未到所面谈,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1804629492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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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 常州 解答问题:5890条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高利贷中利滚利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我国法律禁止复利。借款如果逾期未还,则依法可以计算逾期利息,但针对逾期利息本身不可以再计算利息。
      </p>

      <b>法律依据</b>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第六百七十一条、第六百七十六条


      <br>

      回复于 2021.04.09 15:29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1804629492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咨询我
      四川 成都 解答问题:6041条

      1、高利贷是违法的,超过法定标准部分的利息不受保护,但并不构成犯罪。<br><br>2、如果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无效,借款人可以要求出借人归还已收取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由此可见,高利贷是违法的,不受法律保护,出借人已收取高额利息的,还应当返还。<br><br>3、《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缔地下钱庄及打击高利贷行为的通知》也证明高利贷是违法的。<br><br>4、《刑法》并未规定放高利贷行为本身属于犯罪行为,因此,放高利贷虽然违法,但不构成犯罪。
      </p>

      <b>法律依据</b>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
      第六条:“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过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第七条:“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审理中发现债权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只返还本金。”


      <br>

      回复于 2021.04.09 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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