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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双方同意离婚,还需要写书面材料吗

    山东-枣庄婚姻家庭人气( 回答(1)发表于:2021-04-10 04:08

    双方同意离婚,还需要写书面材料吗

    1位律师回答

    未到所面谈,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1804629492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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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 枣庄 解答问题:9857条

      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以上只是法院判决离婚的法定事由之一,因此离婚并不是必须以分居为前提。我国离婚的方式有两种,协议离婚和起诉离婚。只要双方达成协议,不需要分居即可办理协议离婚。而因分居而起诉离婚需要准备以下材料:第一,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第二,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一定是要书面的,口头协议必须对方承认;第三,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分居文书;第四,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第五,证人证言。
      </p>

      <b>法律依据</b>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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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于 2021.04.12 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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