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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子买卖交接问题

    广东-深圳遗产继承人气( 回答(3)发表于:2021-04-13 20:54

    房子买卖交接问题

    3位律师回答

    未到所面谈,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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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 深圳 解答问题:9827条

      房子买卖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以下要件:
      1、合同当事人必须符合主体资格。房子买卖双方当事人应当具备能够以自身行为依法行使权利并且承担义务的资格。
      (1)一般主体要求。依《民法通则》规定,房子买卖双方当事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房子买卖行为复杂,涉及标的金额较大,法律一般禁止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参与,所签房子买卖合同无效,除非事先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事后经法定代理人追认。
      (2)特殊主体要求。为了维护房子交易秩序,现行法律和政策对房子买卖当事人设定了一定条件和限制,必须符合特定要求。在商品房现售中,房地产开发企业作为房子出卖方必须具有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土地使用权证书、土地使用批文、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等。在商品房预售中,预售方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应当持有预售许可证和确定施工进度与交付日期。商品房出卖方如违反上述要求,就会被认为不符合签订房子买卖合同的主体资格,应当宣告合同无效,赔偿买受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此外,政府确认的城市低收人家庭才符合主体资格有权购买经济适用房,仅本单位的职工符合主体资格有权购买单位自管公房,机关、学校和部队等单位经批准才符合主体资格有权购买城市私房等。
      2、房子买卖双方当事人应当表意真实。依照现行法规和有关司法解释,民事法律行为应当系当事人真意表示的结果。房子买卖只有在自愿和平等的基础上进行才能真正实现双方当事人的利益理想。因此,因欺诈、胁迫、乘人之危、无权代理和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所签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房子买卖合同等,皆非买卖当事人真实意思,原则上视为无效。因重大误解和显失公平签订的房子买卖行为,亦属可变更或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无效或被撤销的房子买卖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有权不予履行。房子买卖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法律效力的,其他部分仍为有效。
      3、房子买卖不得违反政策、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利益。房子买卖行为应当符合房地产政策,遵守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社会公共道德。否则,房子买卖行为无效。例如,在房子买卖活动中,我国法律法规明确规定,房子买卖双方不得买卖土地,不得瞒报房子买卖价格偷逃税收,不得买卖拆迁房子等。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二条

      回复于 2021.04.14 10:15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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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 北京 解答问题:6923条

      未取得房产证的二手房子是不能买卖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但如果双方达成一致并且一定要交易,此时双方可以签订买卖合同,房屋没有产权证,订立买卖合同并不因此一定无效,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有效要件,就应当认定为有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条、第九条、第五十二条

      回复于 2021.04.14 10:42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1804629492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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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 厦门 解答问题:6018条

      买卖房子买方违约,卖方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要求买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按照合同要求继续进行交易,法院会根据买方提供的资料证据进行相应的判决。当然也可以根据违约情况直接要求对方支付一定数额或按一定标准确定的违约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一十四条

      回复于 2021.04.14 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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