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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产纠纷

    吉林-吉林房产纠纷人气( 回答(3)发表于:2021-04-18 18:53

    房产纠纷

    3位律师回答

    未到所面谈,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1804629492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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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 吉林 解答问题:5920条

      房产纠纷是一种较为普遍的民事纠纷,它是关于房屋和土地的权益争议,一旦发生房产纠纷,公民可以选择以下三种途径予以解决:(1)调解。房产纠纷双方先自行协商解决。我国在基层群众性组织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都设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专门进行民事纠纷调解,包括房产纠纷的调解。(2)仲裁。调解解决无效的,房产纠纷双方可到当地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是一种准司法活动,其裁决具有法律效力,房产纠纷双方必须执行。(3)诉讼。如仲裁结果双方不服可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选择用诉讼的途径解决房产纠纷,当事人就需要找专业的律师代理。

      法律依据 《人民调解法》第十七条

      回复于 2021.04.19 14:06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1804629492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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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 大理 解答问题:5756条

      房产纠纷类型如下:
      1、商品房预售纠纷。
      2、单位集资房和已参加房改的公有住房的出售纠纷。
      3、私有房屋和二手房买卖纠纷。
      4、商品房出售纠纷。
      5、房地产权属纠纷、房屋赠与、互易和继承纠纷。
      6、物业管理纠纷
      7、相邻权纠纷

      法律依据 《房屋登记办法》第二十二条

      回复于 2021.04.19 14:57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1804629492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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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 常州 解答问题:9046条

      从纠纷性质上看,不动产纠纷只指部分物权纠纷,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虽然涉及到不动产的分割,但其法律关系基础来源是《婚姻法》律关系,因此离婚案件中的房产纠纷不属于不动产纠纷。从案件审理的管辖上看,不动产纠纷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该专属管辖属于强制性规定,不允许当事人通过合意进行变通。离婚房产纠纷,以婚姻当事人所在地法院进行审理,有利于案件的事实审查,而离婚后财产纠纷并非物权纠纷,故不适用不动产专属管辖。应依照《民事诉讼法》一般性地域管辖原则,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

      回复于 2021.04.19 1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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