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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网上搜索的生产厂家,购买的产品不合格,要找什么机构维权处理?

    湖南-常德法律顾问人气( 回答(2)发表于:2021-04-19 20:56

    在网上搜索的生产厂家,购买的产品不合格,要找什么机构维权处理?

    2位律师回答

    未到所面谈,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1804629492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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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 常德 解答问题:42383条

      《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请求权,在造成损害的缺陷产品交付最初消费者满十年丧失;但是,尚未超过明示的安全使用期的除外。”根据产品质量法规定产品质量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产品责任的2年诉讼时效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损害时起计算,即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后,受害人必须在2年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否则就丧失了损害赔偿的胜诉权。本案中,王某购买的高压锅虽然超过了保修期,但并不影响产品的诉讼时效,购买的高压锅仍然在诉讼时效期内,王某有权就高压锅出现的产品质量问题要求赔偿,生产厂家应当赔偿全部经济损失。
      <br><b>法律依据</b>《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五条


      <br>

      回复于 2021.08.05 14:23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1804629492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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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 北京 解答问题:6949条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二手货”的买卖如果是发生在公民个人之间的,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受害者只能够向厂家提出索赔,出售一方与生产厂家不负连带赔偿责任。“二手货”如果是在旧货商店购买的,而商场又进行了工商登记为独立法人的,其假如将“二手货”以新品出售的,就应该担负欺诈所造成的赔偿责任,如果没有这种情况,店家履行了告知义务,损害赔偿依然要向生产厂家提出。在这个过程中,你们需要注意两个问题:一是注意“二手货”商品的使用期标注,如果商品已经过了试用期,厂家也不担负赔偿责任。而是要注意“二手货”已经被使用过的期限,这涉及商品还有多少使用寿命,其除了与质量可靠程度有关外,有时还直接决定受损的消费者有无索赔请求权。
      <br><b>法律依据</b>全国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


      <br>

      回复于 2021.08.05 1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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