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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车撞了 肇事司机天天打电话催去定责 我腿还不能走路。。。。

    江苏-南通法律顾问人气( 回答(1)发表于:2021-04-20 16:47

    被车撞了 肇事司机天天打电话催去定责 我腿还不能走路。。。。

    1位律师回答

    未到所面谈,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1804629492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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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 南通 解答问题:9101条

      解决的方法如下:<br><br>1、可以和肇事司机进行和解2、交通事故当事人就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不能达成和解的,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应当提出书面调解申请,申请的条件有:<br><br>①当事人各方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br><br>②当事人必须提出书面调解申请。<br>3、采取诉讼的方式解决,提交自己保存的证据,诉讼后,对方态度依然强硬,你可以采取保全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br><br>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四十八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br><b>法律依据</b>《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第七十条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br>

      回复于 2021.08.04 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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