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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有财产纠纷,离婚诉讼该如何处理?

    湖南-长沙婚姻家庭人气( 回答(3)发表于:2021-04-28 11:18

    如有财产纠纷,离婚诉讼该如何处理?

    3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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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1804629492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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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 长沙 解答问题:6311条

      可以持离婚协议书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对方履行协议即可。诉讼费用根据离婚协议涉及金额确定。离婚诉讼不牵扯财产纠纷,按50--300元收取诉讼费,牵扯财产纠纷的,超出20万部分,按0.5%收取诉讼法。
      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

      回复于 2021.07.30 15:21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1804629492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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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 广元 解答问题:6311条

      离婚有两种方式,一是双方达成一致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离婚登记,二是到法院提起诉讼离婚。离婚诉讼中婚姻关系、子女抚养、财产分割一般应一并处理,如在离婚诉讼中未处理的财产或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的约定,可另行提起离婚后财产纠纷之诉。离婚后财产纠纷诉讼的管辖与离婚纠纷相同,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但对被采取强制措施教育的人提起的诉讼;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回复于 2021.07.30 15:43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1804629492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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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 重庆 解答问题:7234条

      如果男、女双方中有一方不同意协议离婚,那么只能诉讼离婚,由想离婚的一方起诉至法院通过法律的强制力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当然起诉方需要提交民事起诉状、提供感情破裂的证据,涉及孩子抚养、财产纠纷的还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加以证明。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回复于 2021.07.30 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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