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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人女方,现居长沙,与男方于2015年离婚,婚后育有2女,当时协议大的跟男方,小的跟本人。

    湖南-长沙遗产继承人气( 发表于:2021-05-08 04:28

    本人女方,现居长沙,与男方于2015年离婚,婚后育有2女,当时协议大的跟男方,小的跟本人。现在大宝已满10岁,想跟妈妈一起生活,故诉讼变更抚养权,因男方不同意协商。男方情况有点复杂,男方户口所在地在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本人在威海买了房子,其和父母也一直是在威海常住,这种情况下,可否在威海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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