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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到过期食品,,商家不承认该商品是其售卖,,不肯赔偿

    江苏-南京工伤赔偿人气( 回答(3)发表于:2021-05-09 11:43

    买到过期食品,,商家不承认该商品是其售卖,,不肯赔偿

    2位律师回答

    未到所面谈,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1804629492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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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 南京 解答问题:8029条

      国家法律禁止生产和销售过期食品。<br>如果消费者买到过期食品,可以要求商户退货或者更换。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赔偿金额不足一千元的,赔偿一千元。
      </p>

      <b>法律依据</b>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br>

      回复于 2021.05.10 16:15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1804629492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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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 昌平区 解答问题:5890条

      1、在超市买到过期的食品,可以要求经营者增加赔偿,增加赔偿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按照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赔偿额不足伍佰元的,按五百元计。2、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公民有权对市场进行监督,有权用法律武器打击违法行为。其次,超市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应负法律责任。依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是禁止销售的,经营者负有不向消费者出售这种食品的法定义务,并且应该熟知所销售的每种食品的最后期限,在食品过期后仍予销售这种行为,属于违法行为。经营者没有将临到期食品放置于临到期食品专柜,也没有将过期食品公告于公众,而将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按正常方式销售,带有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性质,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按2014年3月15日实施的新消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按照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p>

      <b>法律依据</b>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


      <br>

      回复于 2021.05.10 1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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