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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本人离职公司无故拖欠工资以及不支付加班费,讨薪遇到重重困难,一审裁决书问题百出

    广东-珠海经济仲裁人气( 回答(6)发表于:2021-05-16 21:24

    劳动纠纷,本人离职公司无故拖欠工资以及不支付加班费,讨薪遇到重重困难,一审裁决书问题百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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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 珠海 解答问题:5245条

      1、沟通协商解决

      不管是在职还是离职,不管是无故拖欠工资还是不发工资,都应先通过正常的渠道,与公司主要负责人进行沟通协商,搞清楚拖欠或不发的原因,再选择合理的方法去处理。

      2、协商失败,拿起法律武器维护合法权益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规定

      回复于 2021.07.16 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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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 厦门 解答问题:6016条

      单位无故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劳动仲裁。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规定,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回复于 2021.07.16 1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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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 成都 解答问题:6017条

      也可法院诉讼。

      回复于 2021.07.16 1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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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 珠海 解答问题:6017条

      1、沟通协商解决

      不管是在职还是离职,不管是无故拖欠工资还是不发工资,都应先通过正常的渠道,与公司主要负责人进行沟通协商,搞清楚拖欠或不发的原因,再选择合理的方法去处理。

      2、协商失败,拿起法律武器维护合法权益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规定

      回复于 2021.07.16 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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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 桂林 解答问题:5914条

      单位无故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劳动仲裁。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规定,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回复于 2021.07.16 1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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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 杭州 解答问题:7965条

      也可法院诉讼。

      回复于 2021.07.16 1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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