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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瓶车被偷,报警了,车也找到了,但是已经过去半个月了 派出所还是不把电瓶车还给我。

    安徽-淮南法律顾问人气( 回答(1)发表于:2021-05-26 16:50

    电瓶车被偷,报警了,车也找到了,但是已经过去半个月了 派出所还是不把电瓶车还给我。

    1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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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 淮南 解答问题:5758条

      根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在侦破刑事案件后,对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人民警察执行职务,要清正廉洁,不得接受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请客送礼。否则,当事人有权向人民警察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督察机关检举、控告。
      法律依据:
      《警察法》第二十二条人民警察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参加非法组织,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参加罢工;
      (二)泄露国家秘密、警务工作秘密;
      (三)弄虚作假,隐瞒案情,包庇、纵容违法犯罪活动;
      (四)刑讯逼供或者体罚、虐待人犯;
      (五)非法剥夺、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搜查他人的身体、物品、住所或者场所;
      (六)敲诈勒索或者索取、收受贿赂;
      (七)殴打他人或者唆使他人打人;
      (八)违法实施处罚或者收取费用;
      (九)接受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请客送礼;
      (十)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或者受雇于任何个人或者组织;
      (十一)玩忽职守,不履行法定义务;
      (十二)其他违法乱纪的行为。
      第四十六条公民或者组织对人民警察的违法、违纪行为,有权向人民警察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督察机关检举、控告。受理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及时查处,并将查处结果告知检举人、控告人。
      对依法检举、控告的公民或者组织,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回复于 2021.05.27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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