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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害者女性,年龄62岁有高血压、抑郁症病史,家住富平县南韩村3组,因南韩村早市购买水果

    陕西-西安羁押审查人气( 发表于:2021-06-25 12:57

    受害者女性,年龄62岁有高血压、抑郁症病史,家住富平县南韩村3组,因南韩村早市购买水果,回家发现质量问题无法食用,要求商家给与退款,遭到商家女30岁左右身体健壮拒绝,发生冲突,经过120调解解决。隔天中午受害者购在市场购买东西返回途中,遭到商家阻拦,强行扔掉受害者物品,并进行拖打,跪在受害人胸部,双手掐受害人脖子,近窒息状态,经医院认定造成3-5节肋骨骨折,高血压情况危重,情绪收到严重影响。受害人子女均不在家中,2子在外地工作,儿子在县城当地幼儿园上班,事发时不在家中。报案后派出所人员经家属2次寻找才给与立案,已经超过案发时间3天,并以没有笔记本无法前往医院录笔录要求病人尽快自行前往派出所录笔录。住院一周后由家属配同老人前往派出所录笔录,公职人员要求上交手机,家属人员不陪同,单独进入审讯室做笔录,时间长达3-4小时,病人身体并未恢复。

    补充咨询

    1、根据消费者保护法,消费者在购买质量问题产品有权要求商家给与1-10倍赔付,最后进行恶意殴打,掐脖子行为,严重造成人身伤害,是否存在严重行事责任。2、派出所公职人员,在接到报案后未及时立案,并要求病人自行前往录笔录,并在审讯室长达3小时以上,是否合规,合法,存在违规操作,虐待老人,欺负人民群众的情况,需要向有关单位举报。3、老人住院期间,为接到派出所主动联系,商家未支付任何费用,并未予老人及家属联系。

    发表于 2021.06.25 12:58
    补充咨询

    1、根据消费者保护法,消费者在购买质量问题产品有权要求商家给与1-10倍赔付,最后进行恶意殴打,掐脖子行为,严重造成人身伤害,是否存在严重行事责任。2、派出所公职人员,在接到报案后未及时立案,并要求病人自行前往录笔录,并在审讯室长达3小时以上,是否合规,合法,存在违规操作,虐待老人,欺负人民群众的情况,需要向有关单位举报。3、老人住院期间,为接到派出所主动联系,商家未支付任何费用,并未予老人及家属联系。

    发表于 2021.06.25 1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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