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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方婚前买的房子,每个月都是男方给房贷,女方没有出过钱,但是现在要卖房了,离婚需要分割财产给女方吗

    广东-珠海婚姻家庭人气( 回答(2)发表于:2021-07-06 02:41

    男方婚前买的房子,每个月都是男方给房贷,女方没有出过钱,但是现在要卖房了,离婚需要分割财产给女方吗

    2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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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1804629492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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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 珠海 解答问题:6311条

      婚前取得的财产为个人财产,婚后取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前买房,房子写了谁的名字,就属于谁;而结婚后买的房子,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万一离婚的话是要分对方一半的,即使当初对方没在房子上花一分钱。根据物权公示原则,房屋所有权证书上写的是谁的名字就推定房屋归谁所有,婚前男方的出资购房可以看做为对女方的赠与,属于女方个人财产。只要男方能证明房子是由他出资的话,就可以证明这个房子是由他所有,即使是房产证上的名字是女方也不妨碍男方主张权利。所以,到了婚后,这个房子只要男方经过证明,依然属于男方所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

      回复于 2021.07.07 15:29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1804629492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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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州 六盘水 解答问题:6021条

      1、男方在婚前购买的房子属于个人财产,即使之后男女双方因感情不合而离婚,该房产也只属于男方一个人。但若是在婚前将房产证上也署上女方的姓名,那么该房产则属于二人的共同财产,即使“准夫妻”在这之后并没有进行结婚登记,女方仍是房产的人之一,可依法划分该房产。 2、婚前取得的财产为个人财产,婚后取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前买房,房子写了谁的名字,就属于谁;而结婚后买的房子,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万一离婚的话是要分对方一半的,即使当初对方没在房子上花一分钱。
      法律依据《婚姻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第七条

      回复于 2021.07.07 1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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