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了解一下,我在2018年底买了一个公寓,说是2020年底收楼。
你好,我想了解一下,我在2018年底买了一个公寓,说是2020年底收楼。但在2019年底,合同因为建筑用地是工业用地被判为无效合同。1、甲方属于买楼方,是我,已付了以下提到的所有钱。2、乙方属于卖楼方,收了房钱,来自于甲方。3、丙方属于乙方找来代理处理销售的,收了代理费,来自于甲方。4、签约过程中,有乙方找来律师见证,并有交付见证费,来自于甲方。结果:合同因工业用地被判无效,但是楼盘在与政府沟通后,地依然是工业用地却可换代理想重新变更销售导致:1、乙方只愿意退本方所收费用,需要分一年期2、丙方只退回部分代理费用3、见证律师暂时没有任何的责任疑问:1、甲、乙、丙与见证律师分别就当负担什么责任2、为什么同是工业用地,还可以继续继续购买3、最差的情况,甲方怎么可以一次性要回所有费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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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欠我5000元未还,多次询问无果,请问律师事务所是否有有效手段进行沟通,需要什么资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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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网络诈骗23万,已经报警,但是调查没什么进度,你们可以帮助要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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