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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在网购平台买了一款手机,收到货后发现已经激活被使用过。该商家在平台上没有说明是否为二手

    山东-临沂消费维权人气( 回答(3)发表于:2021-08-07 11:34

    我在网购平台买了一款手机,收到货后发现已经激活被使用过。该商家在平台上没有说明是否为二手,但也没有说明全新,只有手机品牌及型号,其他什么信息都没有。该商家是否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构成欺骗消费者。

    3位律师回答

    未到所面谈,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 王希玉律师–大律师网

      13953917588(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咨询我
      山东 临沂 解答问题:459条

      如果按照新机器的价格购买,没有明确表示是二手机,构成欺诈。

      回复于 2021.08.09 10:36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1804629492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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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 临沂 解答问题:5890条

      有用,12315是工商行政部门设置的消费者维权电话,当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受到权利侵犯,可以拨打该电话进行投诉。工商行政部门在调查后,如果发现商家有违法行为,工商行政部门要予以行政处罚,对于商家犯法经营或者侵权造成消费者的损失,可以由消费者协会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可以建议双方进入司法程序解决争议。
      <br><b>法律依据</b>《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br>

      回复于 2021.08.11 14:00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1804629492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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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 桂林 解答问题:5956条

      买到假货消费者维权如下:1、作为普通的消费者买到假货,如果是普通的消费者购买到假货时,从质量、材质、性能、用途等方面便可以发现该商品和自己本来要购买的商品存在出入,即商家所提供的商品是存在质量瑕疵的,此时可以认为认定为经营者提供商品时有欺诈行为的,理所应当可以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获得相应的赔偿。2.购买到一般商品种类的假货时,消费者可以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向商家要求自己所购买商品的价款的三倍;若赔偿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则商家应直接赔偿五百元。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买到假货后可用于维权的方式有:(1)首先保留有效证据,找商家协商解决,要求商家赔偿或者退货;(2)若协商不成则可以打电话向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3)再者,若商家执意不愿意赔偿,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


      <br>

      回复于 2021.08.11 1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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