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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家楼卫生间漏水,楼上业主不给修复,此事发生在6月12日,2个月了,物业协调无果

    天津-天津遗产继承人气( 回答(2)发表于:2021-08-12 12:49

    我家楼卫生间漏水,楼上业主不给修复,此事发生在6月12日,2个月了,物业协调无果,想起诉对方将自己房屋漏水点修复并赔偿我们的损失。

    2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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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1804629492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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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 天津 解答问题:7275条

      1.新购商品房出现漏水,若是房子本身质量问题,又在《住宅质量保证书》承诺的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业主可要求开发商承担修复责任。同时,维修漏水可能需要进入上一层住房维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对相邻关系确定的基本原则,楼上业主应当为楼下业主维修漏水提供必要、适当的便利。<br><br>2.漏水是因相邻房屋的原因所致,则可要求对应的楼上或者隔壁屋业主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的侵权责任。一般而言,既可以选择主张要求相关责任人员直接对漏水部位进行修复,也可以选择自行修复漏水而主张要求责任人赔偿损失。应注意的是,由于民事诉讼中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漏水纠纷的原告负有证明存在漏水情况、因漏水遭受的实际损失、漏水的具体原因等事实的举证义务,所以需收集和保留好相关证据,否则可能会因证据不足而承担败诉风险。漏水原因,必要时可以通过申请专业机构进行鉴定来确定。<br><br>3.大楼顶层的住户,可能会出现屋顶漏水的问题。由于整栋大楼的屋顶,属于全体业主共同所有的部分,不属于部分业主专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因此,屋顶漏水可根据规定使用物业的维修基金进行维修;如果大楼没有缴存维修基金,则应当由全体业主共同出资进行维修。
      <br><b>法律依据</b>《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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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于 2021.09.04 16:47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1804629492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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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 天津 解答问题:9048条

      房屋漏水起诉书范文<br><br>原告 ,男, 年 月 日出生,汉族,住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br><br>被告 ,男, 年 月 日出生,汉族,住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br><br>诉讼请求:<br><br>1.要求被告修复其家中下水设施;<br><br>2.要求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 元;<br><br>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br><br>事实与理由:<br><br>被告系原告楼上邻居,自 年 月,被告家中下水出现问题,向原告家中厨房、卧室、客厅天花板渗漏,造成粉刷装饰层脱落,以及其它财产损失。原告要求被告修复其家中下水漏水及原告财产损失问题,被告置之不理。故此,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裁判。<br><br>此致<br><br>市 区(县)人民法院<br><br>具状人<br><br>20xx年xx月xx日
      <br><b>法律依据</b>《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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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于 2021.09.04 1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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