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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讼请求:1、要求被告赔偿原告不能回家居住的经济损失,每月1500元,从2018年5月8日起至原告居住的20栋住宅修复交付使用止。

    贵州-遵义经济纠纷人气( 回答(2)发表于:2021-08-16 14:59

    诉讼请求:1、要求被告赔偿原告不能回家居住的经济损失,每月1500元,从2018年5月8日起至原告居住的20栋住宅修复交付使用止。2、本案诉讼费全部由被告承担。事实和理由:原告家住遵义市106地质大队山上20栋住宅,是一栋两层的砖混结构小楼房,这栋小楼房是“房改”前106地质大队分配给职工居住的公房。2018年5月,被告在山下修路施工,导致遵义市106地质大队20栋住宅基础严重受损,被遵义市花岗区忠庄街道办事处认定为危房,5月8日遵义市花岗区忠庄街道办事处给原告每户3000元让全体搬离。至今两年多过去了,原告居住的20栋住宅仍然是被遵义市花岗区忠庄街道办事处封闭的危房。原告认为,被告修路施工导致原告住宅基础严重受损成其不能居住的危房,使原告的居住权受到了损害,被告应当予以赔偿。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依法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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