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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我们的合同租期是2021年3月8日至2022年3月7日(一年),房东在7月份告知我们房子要卖

    云南-昆明经济纠纷人气( 回答(1)发表于:2021-08-17 15:53

    1、我们的合同租期是2021年3月8日至2022年3月7日(一年),房东在7月份告知我们房子要卖,然后就把房源信息挂出去了,时常有人来家里看房,但是也没有要求我们搬离。但是由于经常有人来看房,对我们的生活已经造成一定的影响,所以我们主动搬离了房子,起初找房东索要中介费赔偿及一个月的房租费赔偿,但是未果,最后我们没有继续要,跟房东达成一致准备正式退租。针对以上问题我们是否可以继续索要相关的违约赔偿? 2、我们是上周六搬离的,计划是周日办理退租手续,但是去到现场验收房子的时候发现房子水管三角阀爆裂,导致房子淹水(目前看不出木地板的损坏程度),房东不给我们办理退租手续,还要求我们按地板原价赔偿全部损失,但是我们认为水管三角阀爆裂不是我们人为造成的爆裂,所以造成的损失不应该我们承担。房东则人为淹水是在租给我们的情况下发生的,应该全部由我们承担。针对这个问题也希望得到罗律师的解答,并给与一定的解决方案,十分感谢!

    1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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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 昆明 解答问题:586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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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于 2021.09.02 1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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