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位置: 首页>> 法律咨询>> 咨询详情

    我是一级残,低保钱太少了,我该怎么办呀?

    广西-桂林法律顾问人气( 回答(2)发表于:2021-08-17 16:28

    我是一级残,低保钱太少了,我该怎么办呀?

    2位律师回答

    未到所面谈,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1804629492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咨询我
      广西 桂林 解答问题:8029条

      1、凡具有本市正式农业户口,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户籍所在区县当年农村低保标准的农村居民均属保障范围。2、夫妻一方持有本市农业户口,其配偶及子女为外省市或本市其他区县农业户口,在现居住地定居一年以上,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所在区县当年农村低保标准的人员3、其他符合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的人员。4、具有正常劳动能力,无正当理由拒绝劳动而造成生活困难的人员以及采取规避法律(法规)行为造成无经济来源、生活困难的人员不属于农村低保范围。
      <br><b>法律依据</b>《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二条


      <br>

      回复于 2021.08.18 10:18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1804629492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咨询我
      四川 广元 解答问题:6346条

      低保,简单讲,就是最低生活保障制度。<br><br>低保,是针对我国低收入人群的优惠政策,只要达到低保申请条件并成功申请的,即可每月领取低保。<br><br>(一) 城市低保申请条件<br><br>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村)民。<br><br>2、领取失业救济金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br><br>3、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其家庭收入仍低于保障标准的居民。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特殊优待的,其抚恤金、定补款不计入家庭收入。<br><br>(二) 农村低保申领条件<br><br>1、持有本县农业居民户口。<br><br>2、居住在农村村组,家庭承包土地的农村居民。<br><br>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年纯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具体询问当地民政部门)。
      <br><b>法律依据</b>《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二条


      <br>

      回复于 2021.08.18 10:48

    相关咨询
    在线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