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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权纠纷,公司拆迁补偿争议

    河北-邢台拆迁安置人气( 回答(4)发表于:2021-08-29 06:10

    股权纠纷,公司拆迁补偿争议

    4位律师回答

    未到所面谈,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 曹英霞律师–大律师网

      13315930801(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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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 邢台 解答问题:221条

      可以联系律师,详细说明具体情况,入股协议怎么约定的,最好拿着材料当面咨询律师

      回复于 2021.08.30 11:26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1804629492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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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 邢台 解答问题:42035条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如果拆迁部门委托拆迁公司商谈补偿问题的,被拆迁人可以与拆迁公司谈判拆迁补偿的问题。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五条、第二十六条

      回复于 2021.08.30 13:53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1804629492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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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 大理 解答问题:5758条

      不合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
      根据条例要求,在拆迁补偿未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对被拆迁人进行断水、断电的行为是严重违法的。如果是拆迁工作人员指使供水、供电公司断水断电,则可以对供水、供电公司提起诉讼,要求保障公民合法用水、用电的权利,追究违法断水断电的责任;同时,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或举报拆迁工作人员,也可以提起相应的诉讼来维权。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一条

      回复于 2021.08.30 14:44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1804629492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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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 杭州 解答问题:7993条

      征地拆迁补偿因被征收土地性质的不同而存在差异,对于征收土地为国有土地性质的情形,主要涉及的是对房屋拆迁的补偿,主要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补偿条例》进行补偿。补偿的方式包括货币补偿、房屋产权调换、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相结合。补偿内容一般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拆迁及临时安置的补偿、营业性的房屋停业损失的补偿等。若被征收土地为集体土地的,则一般是指农村集体土地的征收补偿问题,这时主要依据是《土地管理法》。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根据土地用途划分,如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等内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回复于 2021.08.30 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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