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位置: 首页>> 法律咨询>> 咨询详情

    我要离婚,没有家产,都让男方养小三了,小三孩子也生了。我这边有一个满18岁女儿

    山东-济宁婚姻家庭人气( 回答(2)发表于:2021-09-02 21:49

    我要离婚,没有家产,都让男方养小三了,小三孩子也生了。我这边有一个满18岁女儿,也不跟我,选择男方,孩子还在上学,我还用付给抚养费吗?我现在啥都没有,我起诉,需要支付多少费用?

    2位律师回答

    未到所面谈,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1804629492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咨询我
      山东 济宁 解答问题:9048条

      一般不涉嫌违法犯罪,仅仅是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只可以就孩子抚养问题协商或诉讼解决。<br>根据婚姻法的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br>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br><b>法律依据</b>《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


      <br>

      回复于 2021.09.03 11:27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1804629492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咨询我
      浙江 杭州 解答问题:8029条

      离婚时,双方可以协商确定孩子抚养权归属,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的,只能向人民法院起诉,法院将依照婚姻法及有关法律规定,本着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综合孩子的年龄、成长经历及夫妻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综合因素作出判决。<br>具体来讲:<br>1.两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由母亲抚养;但如果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或女方有抚养条件但不尽抚养义务,男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可以判归男方抚养。<br>2.两到八周岁孩子,判归谁抚养的可能性都有,法院主要参考平时谁照顾的多,目前随哪方生活、双方的经济条件,教育背景,是否有不良嗜好等因素综合考虑;<br>3.八周岁以上的孩子抚养权归属要考虑孩子的意见,孩子表明愿意跟谁共同生活,法院一般就会将抚养权判给谁。
      <br><b>法律依据</b>《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br>

      回复于 2021.09.03 12:07

    相关咨询
    在线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