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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好,我是一个店的法人,当时签了一个股份协议,并且我现在没有股份,然后这个店倒闭了

    内蒙古-包头合伙加盟人气( 回答(4)发表于:2021-09-09 07:01

    你好,我是一个店的法人,当时签了一个股份协议,并且我现在没有股份,然后这个店倒闭了,因为一个合伙人跑了,当时他答应的员工工资没有发,现在员工起诉了,是应该起诉谁,这个员工工资应该是法人出还是股东出呢

    4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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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 包头 解答问题:6051条

      干股即虚拟股是指未出资而获得的股份,但其实干股并不是指真正的股份,而应该指假设这个人拥有这么多的股份,并按照相应比例分取红利。干股的概念往往存在于民间,特别是私营企业,在私企的老板们给予干股的时候,有的会签署一些协议,有的没有,但是基本上无论哪种,持有干股的人都不具有对公司的实际控制权(有实际控制权的是“实际控制人”)。所以,这种干股协议不如叫做分红协议更加贴切。股东是指出资成立公司的自然人或法人,干股是指未出资而获得的股份,但其实干股并不是指真正的股份,而应该指假设这个人拥有这么多的股份,并按照相应比例分取红利。
      <br><b>法律依据</b>《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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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于 2021.09.10 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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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04629492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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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 杭州 解答问题:8029条

      一、前期工作<br>(一)了解出质人及拟质押股权的有关情况。<br>1、出质人的出资证明书、股份或股票。<br>2、出质人如为自然人,应提供有关身份的证明;如为法人,应提供营业执照及其它有关文件。<br>3、出质人如为法人,另须有法人董事会同意股权出质的决议。<br>4、出质人应提供有会计师事务所对其股权出资而出具的验资报告。<br>(二)出质的股权如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须有该公司过半数以上股东同意出质的决议。<br>(三)了解拟出质股份是否有瑕疵,即是否有禁止出质的情况。<br>出质人应出具对拟质押的股权未重复质押的证明(若重复质押,需有质权人出具的同意函)。<br>(四)对于股份有限公司,应了解拟出质的股权是否有下列情况:<br>1、记名股票于股东大会召开前三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红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股东名义的变更登记;<br>2、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的;<br>3、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在其任职工期间内不得转让的;<br>4、股东的股份自公司开始清算之日起不得转让的;<br>5、公司员工持有的公司配售的股份,自持有该股份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的;<br>6、国家拥有的股份的转让必须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br>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转让的。<br>二、签订质押合同或背书质押<br>(注意:股份出质准用禁止流质的规定。因此,当事人在质押合同中不得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时,质物所有权直接归质权人所有的约定。)<br>三、权利的实现<br>质权的实现方式有两种,即协议实现及诉讼实现。<br>第一种:协议实现<br>由质权人与出质人协商,以折价、拍卖或变卖的方式依法转让实现质权,质权人就所得价款优先受偿。<br>如出质人拒绝或协商不能,则质权人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实现质权。
      <br><b>法律依据</b>《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四)》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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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于 2021.09.10 16:15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1804629492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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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 潮州 解答问题:9857条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也称为创立人,是指依照有关法律规定订立发起人协议,提出设立公司申请,认购公司股份,并对公司设立承担责任者。<br>(1)发起人的范围。我国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法人(不包括私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br>(2)发起人的资格。我国规定了只有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法人(不含私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才能充当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br>(3)发起人的最低限额。我国公司法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5人以上为发起人,其中须有过半数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公司的,发起人可以少于5人。<br>(4)发起人的出资。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出资,既可以用货币,也可以用实务、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对作为出资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必须评估作价,核实财产,并折合为股份。发起人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20% 。<br>(5)认购股份,缴足股款。<br>(6)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时,必须向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递交募股申请,并报送批准设立公司的文件、招股说明书、承销机构名称及有关的协议等主要文件<br>(7)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发起人应在30日内主持召开公司创立大会。
      <br><b>法律依据</b>《公司法》第七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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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于 2021.09.10 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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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 包头 解答问题:6949条

      全资子公司与母公司的关系:

      (1)全资子公司受母公司的实际控制。

      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重大事项拥有实际决定权,能够决定子公司董事会的组成,可以直接行使权力任命董事会董事。

      (2)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的关系基于股份的占有或控制协议而产生。

      一般说来,拥有股份多的股东对公司事务具有更大的决定权。因此,一个公司如果拥有了另一个公司50%以上的股份,就能够对该公司实行实际控制。在实践中,大多数公司的股份较为分散,因此,只要拥有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就能取得控制地位。除控制股份之外,通过订立某些特殊契约或协议,也可以使某一个公司控制另一个公司。

      (3)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各为独立的法人。

      子公司虽然处于受母公司实际控制的地位,在许多方面受到母公司的制约和管理,有的甚至实际上类似于母公司的分支机构,但在法律上,子公司属于独立的法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br><b>法律依据</b>《公司法》
      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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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于 2021.09.10 1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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