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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驾驶汽车与逆行电动自行车相撞,造成对方一人死亡,经交警认定我负次要责任。

    河北-唐山房产纠纷人气( 回答(4)发表于:2021-09-09 15:41

    我驾驶汽车与逆行电动自行车相撞,造成对方一人死亡,经交警认定我负次要责任。本人驾驶的汽车是二手车,车辆以过户我名下,车牌已经更换,但是商业保险,三者100万,是原车主购买的,也未做变更,这种情况保险公司是否会做出理赔?我方还需要做出什么样的赔偿?

    3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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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1804629492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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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 唐山 解答问题:42383条

      对于驾驶汽车意外撞死人的情形,是否构成犯罪以及如何量刑,需要根据事故责任和损害后果而定。一般有几下几种情形:第一种,死亡一人,负事故次要或同等责任,不构成交通肇事罪,不承担刑事责任。第二种情况,死亡一人,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三种情况,死亡两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处三到七年有期徒刑。第四种情况,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处三到七年有期徒刑。当然,如果行为人故意驾驶车辆致人死亡,应按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br><b>法律依据</b>《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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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于 2021.09.13 15:01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1804629492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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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 广元 解答问题:6346条

      1.经双方同意,在被保险人加缴保险费后,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因所有、使用或管理被保险汽车发生意外事故,致乘客死亡、残废或受有体伤时,保险公司依照本保险单汽车第三人责任险有关条款及下列各项规定负赔偿之责。2.前项所称乘客包括驾驶人及乘坐或上下被保险汽车之人。3.本保险之承保人数以行车执照所载人数为准。4.驾驶人受酒类影响所致其死亡、残废或受有体伤者,保险公司不负赔偿责任。5.依照财政部规定自90年7月1日起,本保险理赔死亡及残废金额按保额之3倍给付,理赔体伤金额按保额之1.5倍给付。
      <br><b>法律依据</b>《最高院道路交通事故司法解释》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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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于 2021.09.13 15:37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1804629492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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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 成都 解答问题:6041条

      超载导致车内乘客死亡的,涉嫌构成交通肇事罪,一般需要被判刑。严重超载驾驶,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一般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br><b>法律依据</b>《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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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于 2021.09.13 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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