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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当事人情况:张炎钦,男,汉族,身份证号:,住址:福建省漳州市平和县安厚镇径内村老科组。

    浙江-绍兴房产纠纷人气( 回答(1)发表于:2021-09-09 16:23

    一、当事人情况:张炎钦,男,汉族,身份证号:,住址:福建省漳州市平和县安厚镇径内村老科组。电话:。本人名下无房,2012年结婚后,至今借住于其姐姐姐夫家,前后已近十年。 二、事件介绍:2019年12月向村委会提交建房的书面申请。由于我自己育有两个儿子,加之借住姐姐姐夫家已近十年,个人建房的渴望万分迫切,遂在等了近五个月之后仍未得到批复的情况下,于2020年4月先行建房,并于2020年年内完工。可是,2021年4月才突然被平和县自然资源局下达《责令停止自然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政府部门并未于事前、事中监督。 三、土地性质:本次建房便是使用2005年造福工程所分配的宅基地。 四、诉求:如果我的行为违法,希望政府根据实际情况,能对我从轻处罚。将房子一扒了之绝非解决问题的治本之道,相信关注事件背后的原因才能对症下药,望联系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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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 绍兴 解答问题:6018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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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于 2021.09.13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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