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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包工头拖欠工资,有欠条和公司打款记,有公司给包工头结算单

    湖北-武汉劳动纠纷人气( 回答(2)发表于:2021-09-25 23:04

    包工头拖欠工资,有欠条和公司打款记,有公司给包工头结算单

    2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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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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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 武汉 解答问题:5865条

      如果包工头有承包资质,由包工头负责。如果没有承包资质,而且公司知道或应当知道,则与包工头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包工头是实际施工人,包工头与其招用的劳动者之间属于雇佣关系,劳动者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因此,当劳动者在工地上发生事故受到伤害时,应当按雇佣关系向包工头主张赔偿权利,而不能找包工头的前手公司。
      人损赔偿项目有:残疾赔偿金、个伤残鉴定依照鉴定结果,依照伤残等级,工资情况,当地的经济水平计算赔偿: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等。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四条

      回复于 2021.09.28 14:23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1804629492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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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 天津 解答问题:9034条

      包工头拖欠农民工工资玩失踪的,农民工可以起诉建筑商。包工头以营利为目的招聘农民工从事某项工作,包工头与农民工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承担拖欠工资的赔偿责任。
      其次,施工总承包公司与农民工没有合同关系,不存在违约责任,但对拖欠农民的工资存在侵权责任。
      施工总承包公司将劳务承包给不具备施工资质的包工头,其分包合同无效,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存在过错,承担侵权责任,有连带清偿义务。
      综上,包工头应当赔偿所欠民工工资等损失;工程总承包企业对此不管其工程款是否已结清,都应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九条 《最新工资支付暂行》第十九条

      回复于 2021.09.28 1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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