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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您好!本人三年前在居住地广东省湛江市涉一宗交通违章处罚案,案件历经区、市、省三级法院和市、省两级检察院审理

    广东-湛江羁押审查人气( 回答(1)发表于:2021-10-17 08:42

    律师您好!本人三年前在居住地广东省湛江市涉一宗交通违章处罚案,案件历经区、市、省三级法院和市、省两级检察院审理,今年二月初此案“勉强”结案。本人先后向最高检、国家信访局信访,但最高检以超过时限、国家信访局以不属于受理范围为由退件。请问:我还有什么渠道可以信访投诉?全国人大法工委会受理吗?谢谢!【事实与理由】一、交警执法不公。一是“钓鱼式”执法:交警临时在人杂车多的交通路口设点隐秘拍摄,再通过报话机通知在20米开外的交警拦车开罚单。二是选择性执法:当时本人所驾车辆被公交车、厢式货车挡住右侧视线和阻拦行人,而并行的公交车和厢式货车均没被处罚。二是未严格按照“行政诉讼法”有关条文审理行政诉讼案件,刻意回避和违法免除被告交警方的举证责任;对交警执法不公未正确分辨和予以认定,没有拍到车牌就定案违反了“证据确凿“的判案原则。三、广东省检察院未严格按照法律相关规定履行监督职能。无视湛江市检察院的抗诉提请,委托市检察院领导约谈本人做“化解”工作,以“考虑社会效果”为由劝说本人撤诉,在本人坚持依法判案后仍作出“不予监督”的决定。

    1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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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植成龙律师–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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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 广州 解答问题:716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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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于 2021.10.17 0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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