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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从事IP代理业务,被广州公安机关立案调查定性为: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新疆-塔城网络法律人气( 发表于:2021-11-21 19:22

    因从事IP代理业务,被广州公安机关立案调查定性为: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2021年7月15日被羁押至今,案件经过是甲公司从事互联网IP地址代理,甲公司找到乙公司从事视频机顶盒的制造与软件开发,甲公司向乙公司提出需求,需要大量的在线IP地址,乙公司同意提供这个业务,双方达成合作,甲方提供获取互联网通讯IP的程序代码,乙方对甲方提供的代码进行了审查,乙方认为这个代码不是木马病毒,仅仅是一个获取IP地址的功能包,乙方将这个代码写入机顶盒软件系统里,机顶盒出厂后到用户手里只要接通电源看网络视频过程中,该机顶盒就会把视频连接的IP地址反馈到乙方的后台,乙方将获取的到IP地址卖给甲方,甲方得到IP地址后又卖给丙方使用,甲方公司的技术人员也不认可自己非法控制了计算机。公安机关调查3个月期满将案件移交给检察院,检察院审查后又被退回公安局,检方认为甲方公司的行为是在打擦边球,我们认为:甲方公司与乙方公司肯定存在漏洞是有问题的,但是不至于构成提升到控制计算信息犯罪的程度,现在就是需求聘请懂互联网技术的资深律师或者律师有这方面的资源专家或机构能向检方提出权威的互联网技术分析报告。静等佳音。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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