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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级工伤鉴定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吉林-白山工伤赔偿人气( 回答(2)发表于:2021-11-26 15:27

九级工伤鉴定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2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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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 白山 解答问题:41901条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工伤职工鉴定为九级伤残的,享有以下待遇:

    1、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9个月本人工资

    2、本人提出解除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的,按照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标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终止工伤保险关系。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的标准,支付全部工伤保险待遇。计算一次性工伤伤残补助金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回复于 2021.11.26 1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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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 福州 解答问题:41901条

    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

    回复于 2021.11.26 1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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