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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陆某自2020年6月以来,一直在海口市南航西路坡博菜市场旁出售自己用石灰、烧碱、自来水配制的“点痣药水”。

    广西-北海刑事辩护人气( 发表于:2021-12-02 09:25

    陆某自2020年6月以来,一直在海口市南航西路坡博菜市场旁出售自己用石灰、烧碱、自来水配制的“点痣药水”。2021年6月13日,陆某以人民币8元的价格将一小瓶“点痣药水”卖给被害人徐某的侄女龙某,龙某将该药水交给徐某使用。徐某在使用该药水后,其面部、腿部、手部等处均被烧伤。问陆某生产售卖的属于假药还是劣药?按现行《药品管理法》陆某应负怎样的律 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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