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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律师,我买的二手房,2021年12月15日对方全款到账。

    河北-邯郸融资顾问人气( 发表于:2022-01-06 19:41

    您好律师,我买的二手房,2021年12月15日对方全款到账。合同上写着全款到账7日内腾空房屋,做物业交接,开始签合同时因为不确定贷款啥时候放,所以写了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上写了如果所有手续办完在2022年1月18号前直接做物业交接,如果超过2022年1月18号就延期一个月,2022年2月18号之前做物业交接。现在物业费交接有矛盾,对方不交接房子,那交接房子的时间按全款到账7日内为准,还是到2022年1月18日交接为准。按那个时间交接房子是正确的?如果交房子以全款到账7日内为准,拖到现在卖方违约了吗?我能不能获得逾期交房的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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