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法律咨询>> 咨询详情

    某物业公司一直使用前期物业合同。按民法典的规定,有效期仅为3年,现已超期3年另4个月。

    陕西-西安侵权纠纷人气( 发表于:2022-01-11 16:32

    某物业公司一直使用前期物业合同。按民法典的规定,有效期仅为3年,现已超期3年另4个月。因为,业主在查询该物业公司公摊电费时,发现该物业公司将各楼及地下车库充电桩的用电量,隐蔽地计入到小区每月的公摊用电量里面。现在,该物业公司把维权的业主以侵害名誉权为由,告至防城港市港口区法院。该法院现已立案,并向维权业主发了立案通知。如此,应该怎么办?!盼大律师指教,非常感谢!

    热门推荐
    在线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