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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我于2018年6月在湖南株洲东城中心克拉公寓购买一套住宅,交房时间是2020年12月31日之前

    湖南-株洲融资顾问人气( 回答(1)发表于:2022-01-14 21:30

    您好,我于2018年6月在湖南株洲东城中心克拉公寓购买一套住宅,交房时间是2020年12月31日之前,由于开发商资金断裂在交付前已停工1年多,交付时间到我们又维权了多次,无法找到开发商,也没有负责人来面对业主,现在我们面临首付款无法退回,无法交付房屋,每个月仍旧需要还贷款的困难,想寻求法律支援保护,急需意见。我们的诉求是:能想办法交付到房子是最好,因为大家买房就是希望安家,如不能交付,那只能申请停贷,不然对于一个家庭来说,这样每个月持续的负债无期限承受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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