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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对南京公司股权并购律师2017-04-28发布的《公司歇业未及时清算,债权人可有条件地起诉股东!

    内蒙古-呼和浩特股份转让人气( 发表于:2022-03-06 21:47

    针对南京公司股权并购律师2017-04-28发布的《公司歇业未及时清算,债权人可有条件地起诉股东!》最后观点“债权人如果要求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就必须要对股东未及时清算导致公司财产损失或者对未清算的公司目前的账册、文件等丢失导致无法清算进行举证,换言之,债务人可以起算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但为股东承担责任,债权人应当对公司未清算导致财产的贬损、流失等情况提供相应的账册、报表、债权或合同等证据予以证明。否则,该项诉求难以成立”之观点,本人有一下不同观点,以供探讨: 财产、账册等都属于债务公司所有,让债权人来提供这些证明,未免难度太大,不利于诉讼进程的推进。应该让被告即债务公司股东提供相应证据,以证明其未及时进行清算的行为没有造成其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损毁或者灭失以及无法清算之结果,如果股东不能提供证据证明,则当然要承担连带清偿债务之责任。包头:刘永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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