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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本人没在家,他人将房子建在本人的基本农田上,2020年本人回家后找对方理论

    湖南-娄底房产纠纷人气( 发表于:2022-12-25 13:44

    2017年本人没在家,他人将房子建在本人的基本农田上,2020年本人回家后找对方理论,2021年发生刑事案件,2022年本人申请信息公开,才知道人民政府为其颁发了宅基地使用证,于是,本人起诉人民政府要求撤销这个宅基地使用证,一审以本人2020年就已经回家,应当知道人民政府为其颁发了宅基地使用证,从而超过了6个的行政诉讼时效为由,驳回一审上诉。请问我是不是超过诉讼时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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