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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我找了份工作工作了14天,觉得不合适和老板说离职,当时说的是一个月3000的工资

    山西-太原消费维权人气( 回答(1)发表于:2023-03-05 09:34

    您好,我找了份工作工作了14天,觉得不合适和老板说离职,当时说的是一个月3000的工资,其他的什么也没说,现在老板和我说前七天按30/天,7-15天按50算,我觉得在面试期间没告知我这件事,我没有知情权,我认为应该按3000的薪酬正常支付我的工作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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