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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人叔叔1980年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按人口分得土地5亩,另有300亩地为集体土地。

    广西-河池房产纠纷人气( 发表于:2023-03-14 11:29

    本人叔叔1980年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按人口分得土地5亩,另有300亩地为集体土地。1981年因农转非,户口迁出到县城当干部,家属户口随后也农转非迁出到县城。其承包的土地口头转让给亲弟弟耕种,其间各知责任和义务均由弟弟承担。如交农业税等。现在所承包的土地和集体土地被政府有偿征收。请问这些土地补偿费用该由谁来领取?叔叔还能得到土地征收补偿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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