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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某与某医疗公司签订了三年的《劳动合同》。双方约定在职期间,执行公司任务或利用公司资金技术条件完成的发明或者其他知识产权

    北京-北京专利纠纷人气( 发表于:2023-03-19 19:35

    周某与某医疗公司签订了三年的《劳动合同》。双方约定在职期间,执行公司任务或利用公司资金技术条件完成的发明或者其他知识产权,权利人均为公司。后来由于周某违反公司保密规定,被公司开除。随后,周某加入了某科技公司,某科技公司就某液流系统发明人为“周某”的实用新型专利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专利,并获得授权,于是某医疗公司将周某和某科技公司均告上法庭。法院判决某医疗公司为某液流系统实用新型专利的专利权人。为什么国家知识产权授权的专利不算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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