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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第32条:在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内,不得建设污染环境、破坏资源或者景观的生产设施;建设其他项目

    北京-北京合伙加盟人气( 回答(1)发表于:2023-03-23 09:53

    国家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第32条:在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内,不得建设污染环境、破坏资源或者景观的生产设施;建设其他项目,其污染物排放不得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在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内已经建成的设施,其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的,应当限期治理;造成损害的,必须采取补救措施。我们单位有座矿山在保护区的试验区,是在划定保护区之前就建成的,历年环评都没有问题,咨询一下现在是否还可以继续开矿?

    1位律师回答

    未到所面谈,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 杨志成–大律师网

      400-668-6166(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咨询我
      北京 北京 解答问题:207条

      问主管部门,,,,,,,,,,,,

      回复于 2023.03.29 2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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