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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的时候由于地震的原因,房子被损坏,但并未在原有的基础上重建,而是当时换了一块地重新修建

    四川-德阳房产纠纷人气( 发表于:2023-03-23 11:49

    2008年的时候由于地震的原因,房子被损坏,但并未在原有的基础上重建,而是当时换了一块地重新修建,本来当时有6分地用来重建新房,但由于资金有限,最后修成新房后只用了5分地,预计剩余1分地,在经济充足后在修建,结果现在准备利用那一分地的时候却被告知那是耕地不能新建,要求拆除!当时再这6分地上修建房子是与别人私底下换的地,而当时的政府也是承认了的,也承诺会在后面完成相关证书的办理,2008年后附近很多居民都在当时的耕地上修建了房租,就想请问这没有修的一分地算宅基地还是耕地,遇到这种情况该如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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