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假药犯罪金额认定是怎么样的?
销售假药犯罪金额认定是怎么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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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到所面谈,律师回答仅供参考1804629492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咨询我(1)生产、销售假药,不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不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但是销售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应认定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应按处罚较重的生产、销售假药罪定罪处罚。这符合前述法条竞合的适用原则。
(2)生产、销售假药罪与生产、销售劣药罪的区别界限:
①犯罪对象不同:一个是假药,一个是劣药。
②犯罪形态不同:生产、销售假药罪是行为犯,而生产、销售劣药罪是实害犯,即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方构成犯罪。
划清生产、销售假药罪与一般违法行为的界限,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的关键是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是否足以产生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结果。实践中对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判断,一般来说应依赖于对假药这种物质和他人使用假药的可能性的事实判断。例如。对假药的成分、性质、效用的医学鉴定以及对他人使用假药的可能性的推断。对于虽属假药,但对人体健康不一定产生严重危害的情况,需进行具体鉴定,若药品本身不危害人体健康的,当然不能认定为构成本罪;若药品本身可能会对人体健康产生严重危害的,当然应认定为生产、销售假药罪。
回复于 2020.05.22 11:52
私人律师 2位律师回答
我就想问一下吉林粮食集团进入破产程序6年多了。员工被迫解除合同已经一年了。到现在领不到补偿金。应该找那个部门。吉林粮食集团负责破产的管理人是功承瀛泰律师事务所。什么时候能支付员工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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