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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中被告人不服判决,有何上诉权利?

湖北-襄樊刑事辩护人气( 回答(1)发表于:2024-01-15 16:52

刑事案件中被告人不服判决,有何上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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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 襄樊 解答问题:7991条

    在刑事案件中,被告人对一审判决不服的,依法享有上诉权。这是我国刑事诉讼法保障被告人合法权益、实现司法公正的重要体现。被告人可以在接到判决书后的法定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对该案进行重新审理并作出新的判决。

    具体来说,上诉权利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对认定事实有异议的,可以要求上一级法院纠正原判认定的事实;二是对适用法律有异议的,可以要求上一级法院审查原判是否正确适用了法律规定;三是对量刑有异议的,包括认为原判过重或过轻,都可以通过上诉请求调整。

    【引用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明确规定:“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也可以提出上诉。”

    2. 同法第二百三十条进一步规定:“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三日以内将上诉状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同时将上诉状副本送交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对方当事人。”

    3. 第二百三十一条也指出:“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三日以内将上诉状交原审人民法院送交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对方当事人,并由原审人民法院将案卷、证据移送至第二审人民法院。”

    我国刑事诉讼法赋予了被告人充分的上诉权利,确保其能够在对一审判决不满时,有机会得到上级法院的复审,从而保障其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回复于 2024.01.15 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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