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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情是这样的,我爸爸的亲弟弟在十三年前去世了,十四年前也就是他去世之前,和我婶婶离婚了

    山东-滨州婚姻家庭人气( 回答(1)发表于:2024-06-26 09:11

    事情是这样的,我爸爸的亲弟弟在十三年前去世了,十四年前也就是他去世之前,和我婶婶离婚了,我姐姐跟着我婶婶走了,我叔叔去世后,我姐姐来要我叔叔的宅基证,我奶奶搬进了我叔叔家里,我叔叔的宅基证她就没能要走,去年冬天的时候我奶奶去世了,她又来要宅基证,因为前几天家里很忙没空理她,他就把我爸爸起诉了,想要回房子,这些年我奶奶的衣食起居,我叔叔欠的钱,我叔叔去世的时候操办的各种事宜全都是我家里花的钱,她一分钱都没有花,然后十三年后回来要债基证,她胜诉的可能性大吗?如果她胜诉了,我们可不可以要相应的赔偿?我们家之前花的那些钱都没有记录过,这种情况下还能要相应的赔偿吗? 我叔叔活着的时候会拿抚养费,他死了之后就没再拿过。

    1位律师回答

    未到所面谈,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 杨勇军律师–大律师网

      15963126216(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咨询我
      山东 青岛 解答问题:385条

      地上物你奶奶有部分继承权,因此你家也有部分继承权,但宅基使用权是你姐姐的。你家支出的丧葬费可以要求他们分担。详情可以来电联系。

      回复于 2024.06.27 1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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