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位置: 首页>> 法律咨询>> 咨询详情

    律师您好,案情大概如下:我2013年11月与天水盛鑫隆矿业有限公司(合同有公司公章)签订合作探矿协议

    陕西-渭南投资顾问人气( 回答(2)发表于:2024-06-27 13:10

    律师您好,案情大概如下:我2013年11月与天水盛鑫隆矿业有限公司(合同有公司公章)签订合作探矿协议,约定预付20万元预付金,合作不成退还预付金。2月18日我支付了20万,公司法定代表人刘守武出具了收条(盖有公司公章和刘守武个人签名)。预付金支付后再没有后续了,2014年2月我找到刘守武,他给我又出具了一份协议书,约定2014年2月30日还钱,且支付相应损失。后一直也没有支付,且刘守武更换了电话,现已联系不上。该公司现在还在存续期间,天眼查还能看到,也要有一个股东。请问,我现在是否能以合同纠纷为由提起诉讼,一并将该公司及两个股东作为被告起诉至天水市麦积区法院要求还款。另外还想请问,律所现在是否还能承接风险代理?盼复,感谢。

    1位律师回答

    未到所面谈,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 寿怒威律师–大律师网

      15068988135(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咨询我
      浙江 绍兴 解答问题:269条

      按照描述来看,你如果以第一份合作协议起诉,那应该是起诉公司,不能以股东作为被告,如果以第二份还款协议起诉,因为描述不是很完善,没有办法判断是否公司有盖章确认。

      回复于 2024.06.27 15:01

    热门推荐
    在线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