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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财产问题

    广东-河源财产分割人气( 回答(5)发表于:2025-02-11 14:09

    离婚财产问题

    4位律师回答

    未到所面谈,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 周乃文律师–大律师网

      13580904989(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咨询我
      广东 东莞 解答问题:56条

      您好,可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回复于 2025.02.11 14:32

    • 梅亮律师–大律师网

      1300547685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咨询我
      广东 深圳 解答问题:5295条

      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哪些财产有争议。

      回复于 2025.02.11 16:45

    • 道诚律师团队–大律师网

      13926056550(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咨询我
      广东 广州 解答问题:764条

      您好您是男方还是女方呢?可以咨询谢律师

      回复于 2025.02.11 18:11

    • 牛振平律师–大律师网

      1385426271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咨询我
      山东 青岛 解答问题:4118条

      以下是关于离婚财产问题的相关内容:
      财产分割原则
      男女平等原则:夫妻双方有平等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15。
      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原则:在分割财产时,会考虑子女的抚养需求以及女方在婚姻中的权益,如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方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15。
      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充分考虑财产的效用,不应损害其性能和经济价值,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15。
      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夫妻双方存在一方有过错行为时,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财产的分割应照顾无过错方3。
      不滥用权利原则: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15。
      尊重当事人意愿原则:对夫妻双方有约定,且约定合法的,按约定处理1。
      财产分割范围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等23。
      夫妻个人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等34。
      财产分割方式
      协商分割:夫妻双方可以自行协商,就共同财产的具体分配达成一致意见,签订财产分割协议,只要协商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通常会得到认可23。
      诉讼分割: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234。
      特殊财产处理
      房产:有明确的婚前房产证明,或者夫妻双方在正常状态下签订的房产所有权协议的按协议执行;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1。
      证券类资产:夫妻双方分割共同财产中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时,协商不成或者按市价分配有困难的,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1。
      保险:夫妻离婚时,若参加了保险(财产险、人身保险)也需要分割,双方先进行协商,可采取补偿对方相应保费、退保后分割保费、分割保单现金价值等方式分割保险1。
      知识产权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需进行分割1。

      回复于 2025.02.12 0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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