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法律咨询>> 咨询详情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全文?

    陕西-西安婚姻家庭人气( 回答(1)发表于:2020-05-20 09:48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全文?

    1位律师回答

    未到所面谈,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 顾问团律师–大律师网

      18046294923(咨询请说明来自大律师网)

      咨询我
      陕西 西安 解答问题:41910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立法目的
      本法是婚姻家庭关系的基本准则。
      第二条 婚姻制度
      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 实行计划生育。
      第三条 禁止的婚姻行为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第四条 家庭关系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第二章 结婚
      第五条 结婚自愿
      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第六条 法定婚龄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第七条 禁止结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第八条 结婚登记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九条 互为家庭成员
      登记结婚后,根据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十条 婚姻无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第十一条 胁迫结婚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十二条 婚姻的无效
      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

      回复于 2020.05.20 10:12

    热门推荐
    在线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