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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医鉴定程序规定及申请流程是什么?

    云南-西双版纳私人律师人气( 回答(1)发表于:2020-06-10 16:48

    法医鉴定程序规定及申请流程是什么?

    1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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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 西双版纳 解答问题:42024条

      (一)案件来源
      主要来源公、检、法机关,社会机构、团体以及公证处、律师事务所(如各级计划生育机构、劳动和社会保障机构)等委托的鉴定和相关检验。
      (二)案件委托
      公、检、法机关正在办理的案件,由案件承办机关出具鉴定委托函;因登记户籍而需要检验鉴定的,可由主管派出所出具委托函;涉及计生处罚而需检验鉴定的,应由有关计生部门出具委托函。个人委托检验鉴定申请,原则上需经律师事务所委托方可受理。
      (三)案件受理
      (1)中心办公室受理案件时,应认真检查委托书、有效身份证件;并认真审核、清点检材、了解案情、作好记录,逐一清点检材是否符合检验要求。中心对因腐败可能影响检验结果可靠性的检材不予接受。
      (2)物证实验室亲子鉴定案件,接案人员应亲自提取检验标本;并对被检验人的有效证件进行身份核对。凡送检材要求检验者,应出示有效证件,检材在开始检验前要进行编号。
      (四)检材的保存
      (1)凡实验室检测的检材必须登记编号,由检验人直接存放在固定位置。检材的保存位置、存放时间、存放人、使用人、使用时间和使用目的同时作好记录。
      (2)按照生物学检材保存标准所要求的条件存放检材;而且检材销毁要有记录,存放检材的房间应加锁。
      (3)对保存的备用检材,除用于案件复核目的以外,未经主管负责人同意,保存人不得擅自用于其他目的的检验。

      回复于 2020.06.10 1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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