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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公租房 历史遗留问题 急!!

    北京-丰台区房产纠纷人气( 发表于:2012-08-25 12:35

    我父母都是铁路职工,今年父亲单位福利分房时,查出母亲名下有一套公租房,如果想享有分房,该公租房要上交。这套房子是20多年前,我父亲的哥哥,我二伯,通过自己的关系,从其单位要得,其单位并不是铁路单位,按照二伯说法,他的单位和我母亲的单位是合作关系,当时二伯单位说房子名最好落在一个铁路职工的名下,然后再过户回给我二伯,所以我二伯擅自将房写在我母亲名下,房本上的信息也全为我家三口的信息。事后我母亲多次找过二伯催其过户,但是他拖着一直不办,声称不会影响母亲分房。04年,母亲单位面临解散,母亲和二伯想去过户时,母亲单位回复不予过户,因为房是铁路的,职工也是铁路的,要想过户,得有铁路重新分配的证明,此事就一直搁置。到今年父亲分房受阻,父亲想要新房,但二伯不同意将房上缴,父母和二伯协商,二伯给10万元,他通过关系可以将此房顺利过户,并且不影响以后父母分房,这10万,算是补偿父母此次分房没分上,并让母亲和他一起去做个公证,证明母亲同意过户。公证做完以后,二伯又找到父亲,让他也去签字,但是父亲觉得该房是母亲和二伯单位间的合作分配,不该牵扯父亲,因此,细想了一下,才明白,如果父亲也签字,相当于二人同意放弃铁路给的该福利,以后便没机会再有福利分房的机会,二伯一直将父母蒙在股里,因此,父母决定走法律途径来解决这个问题。 现在的一些细节: 1、 房本在二伯手里,上面的信息是我家三口的信息。 2、 二伯出具一个证明,是当时母亲单位开具的同意过户的证明,但是出具时间是2007年,公章却是04年解散前母亲单位的公章,那这份证明是不是无效?二伯造假 3、 面对这种历史遗留问题,很多不能取证,二伯开具了很多当时他单位的一些证明,但是没有母亲单位的分配证明,证据是否有效 4、 每个月房费还有一些杂费都从母亲工资扣除,母亲有工资条为证 最后,希望大家帮助我,这个官司对我们家是否有利,我们应该怎么办,或者该出具什么有利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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